- 发布人🪒:科研处
- 时间:2023-03-01
- 点击:94
- 来源:科研处
各二级沐鸣⚧、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自治区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新时代新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兵团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者和研究人员在职业教育科研中的作用🧪,以优秀的教科研成果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形成一批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等国家和自治区、兵团重大战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成果🧚🏽,根据《自治区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新教规[2021]1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兵地联合开展 2023-2024 年度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
2023-2024 年度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小微课题。课题类别由课题申请人申报🫵、专家评审确定➰。
(一)重点课题。研究自治区和兵团职业教育发展需破解的重大问题♻。课题成果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可以为新疆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一般课题🕵🏽♂️。研究职业学校治理能力建设、职业教育适应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布局与调整、课程体系与开发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方法与模式、教学质量评价、教学保障💁♀️、资源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课题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小微课题。研究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课题成果具有实操性,可复制、可推广。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原则上为自治区或兵团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不含技工类学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在职人员。
(二)申报课题需明确课题主持人和主要承担单位,每个课题只限报 1名主持人📃。课题主持人必须切实承担从课题设计、组织🛖🤩、实施到形成成果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重点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 7人(含课题主持人)🎅🏽;一般课题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 5人(含课题主持人);小微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含课题主持人)。
(四)课题立项后,原则上不得变更课题组成员。离退休人员、非在职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得作为课题主持人👂🏼。与行业协会联合申报课题和跨学科🤹🏼、跨院校😉🙉、跨地区合作课题的,课题组人数可适当增加,但与课题研究无关人员不得挂名🧑🏼🍳。
(五)为提高申报质量,每所高等职业学校推荐课题原则上不超过 2项。
(六)课题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申报立项课题应做到立项依据充分、学术思想严谨、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已承担自治区或兵团职业教育研究课题而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承担省级及以上其他教育研究机构相同或相近课题而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获国家和省级奖励的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不得申报;已被撤项的自治区或兵团职业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人𓀋,自撤项之日起四年内不得申报🏋🏼♂️。
(七)课题选题主要以《职业教育研究课题指南(2023-2024年度)》(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为依据🥷🏽。该《指南》为研究课题选题方向和参考研究范围,申报者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八)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以及课程教学产品和相关制度文件等📕。如有其他形式的成果,仅作为课题附件。最终成果仅为文集💂🏻、文件💇🏼、手册👨🏼🍼、教材🧗、教案、软件、图片🤹🏿♂️、录像等形式的将不予通过。
(九)重点课题资助 2 万元研究经费🥯,一般课题资助 1万元,小微课题资助 0.5 万元🧑🏿🦰。自治区职业院校立项课题资助经费由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从有关经费中支出,兵团职业院校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从兵团职业教育发展专项中列支。立项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经费,鼓励课题立项单位根据课题研究需要配套研究经费♣️。
(十)课题完成时限为 2024年8月30日👮🏻。
(十一)各二级沐鸣、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科研工作,鼓励相关人员积极开展课题申报工作👨。课题立项后🧜🏽♀️,各二级沐鸣、行政部门要督促课题主持人按照研究目标和完成时限,组织课题组成员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
三👩🏻🦰、材料报送
1.各课题负责人需在2023年3月21日18:00前将《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 2)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各二级沐鸣限报送1项🧕🏿,行政部门限报2项🕵🏻♀️,经沐鸣初审后,将推荐2项课题进行申报👰🏻♀️。
3.拟申报课题负责人需于2023年3月28日10:00前将《申报表》纸质版一式 5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提交至2号楼2楼科研处,同时报送最终版《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各课题负责人需注意课题申报材料提交时间节点🧘,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高雪莲
联系方式👷🏿♂️:15739023121
科研处邮箱🟣: xjkxzyjsxykyc@163.com
附件🙋🏻♂️:
1.职业教育研究课题指南(2023-2024年度)
2.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
3.2023-2024 年度职业教育研究课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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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日